今天加拿大联邦财政部发布新闻稿说,两项房贷新规正式生效。
预计明天联邦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在《秋季经济报告》中会提及更多住房相关政策和措施。
今天正式生效的两项新规意图缓解加拿大人的住房负担问题和财务压力,包括将房贷摊销期延长至30年以及提高房贷保险的上限,让年轻人更容易上车。
首付大幅降低
在加拿大,首付低于20%的购房者必须购买房贷保险。
在今天的新规生效之前,首付低于20%的购房者所购买房屋的价格上限不能超过$100万。如果要购买价格超过$100万的房子,首付必需超过20%。
现在,将首付低于20%的购房者可购买房屋的价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150万,就让像多伦多和温哥华这样房价较高的地方的买家能以较少的首付买房,购买$100万~$150万房子的首付将大幅降低。
首付规则依然保持不变:
购房价格的前$50万元为5%
超过$50万元至$150万元部分为10%
例如,购买一套$120万元的房产,旧规则下必需要$24万的首付,新规下只需$9.5万的首付,首付降低了一半都不止。
首付大幅降低,意味着让那些之前一直在等待存够20%首付的首次购房者更早进入楼市。
月供将减少
所有首次购房者和所有新房买家均可选择30年的房贷摊还期。
此前,对于首付低于20%的购房者,所允许的最长摊还期是25年。新规下,不再有20%首付的门槛,这将降低房贷的月供,但购房者支付的总利息会增多。
举例来说,如果在BC省购买一套平均房价(约$94万元)价位的房子,并且最低首付为5%,那么30年期房贷的月供比25年期房贷的月供可以减少约$400元。
Ratesdotca的房贷专家 Victor Tran表示,对于普通买家来说,改为30年摊还期将使借贷能力提高3%至5%。
首次购房者的定义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政府对“首次购房者”的定义是:
从没在加拿大或其他地方购买过房子的人;
过去四年未拥有房产的人;
拥有房产但婚姻或同居关系破裂的恶人。
当然,这些政策只适用于购买“自住主要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