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具有收发功能电子通讯设备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前实行智能安检门检查,考点和考场内一经发现携带不论是否使用,一律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2.考生如携带手表只限机械指针手表。
3.12月22日下午,1--13考场参加9**科目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如考试中本人不需要考场桌子(便于画板绘图),请在12月18日18:00之前将不需要考桌的书面申请(附联系电话)及准考证照片发送至邮箱:651945222@qq.com。我们将为考生合理布置考场考试位置。
4.自命题考试中考场监考员为考生发放答题纸,如《报考院校自命题》试卷袋内配备答题纸,考生可根据《报考院校自命题》说明自主决定选择使用,如不使用考场监考员发放的答题纸请考生在答题前交回监考员。《报考院校自命题》袋内所有材料及考生已使用的答题纸必须自行密封到自命题袋内,监考员不负责保管。
5.考生到达考场本人考桌位置务必核对座签信息是否准确。
6.考生拿到监考员发放的考试材料后请务必检查是否与本人本场考试信息一致。
7.我市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进入考场进行人脸身份证识别,金属探测仪检查。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对考点手机信号降频,5G信号屏蔽仪全覆盖,有效阻断手机信号;无线电管理部门对有害无线电信号实时检测压制,确保考试公平。
8.2025 年研考化学(农)(科目代码 315)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考试非常规工具(如:计算器等),以《准考证》报考单位说明为准。
请大家坚持公平正义,积极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355-2033345。(来源:长治市教育局)